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
加熱煙 - æ±èIHã¯ããã³ã°ã'ã¼ã¿ã¼UHP-M21Bä¸éçæ¾éªå¸ä¼å¢å¸æ´¥å¸ / 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. 第 一 條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,維護兒童、青少年及國民健康,特制定本自治條例。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衛生局。